根据定西市人民医院发展规划,结合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候人事代理、聘用职工)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专业知识扎实,积极进取,服从分配。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薪酬待遇参照《定西市人民医院修订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及候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2.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定西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三楼南侧(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22号)咨询电话:0932-8323263。(1)应聘汉语言文学专业者持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聘护理专业者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护士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经核实对提供报名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1.考试组织:由市人民医院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4.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只准携带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所需的文具自带。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对确定的录用人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费用自理。经考试、面试、试工、体检合格的人员,通过定西市人民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并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和自收自支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定政办发﹝2013﹞85号)文件精神进行劳动备案管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纪检部门及医院监察室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