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并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一)临洮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
临洮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124225611515K
法定代表人:李靖平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工贸大厦五楼
2.主要违法事实:
临洮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公司承建的临潭县冶力关镇冶海祥苑建设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发生多起欠薪上访事件。截止目前,该项目仍有17人的工资约18万元被拖欠。其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临潭县根治欠薪工作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处理结果:
临潭县人社局多次与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协商此事,均无果。2020年7月28日,临潭县人社局向临洮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直属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时整改。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临潭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
临潭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30212264403592
法人代表:马宗渊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130号
2.主要违法事实:
临潭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卓尼县阿子滩镇盘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中存在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3万元。
3.处理结果:
卓尼县人社局根据调查欠薪事实,于2020年5月4日向该公司发出《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卓人社劳监改通字﹝2020﹞第003号),要求该公司积极处理该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但临潭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整改期限整改,也未如期上报整改报告,拒不整改。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
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6230022720214058G
法人代表:杨旺秀
项目劳务负责人姓名:王光平
地址:卓尼县柳林镇
2.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7月1日,玛曲县人社局接到刘全义等7名农民工上访,举报由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玛曲县齐哈玛镇2019年国庆四队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拖欠刘全义等7名农民工工资9.525万元。接到案件后,玛曲县人社局立即组织调查,通过调查取证,项目劳务负责人王光平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3.处理结果
玛曲县人社局在调查中还发现,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工资代发等方面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玛曲县人社局于2020年7月2日向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玛劳监令字〔2020〕04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积极处理此次拖欠工资事件。同时,玛曲县人社局连夜组织承建方、施工方、劳务承包方对该工程结算纠纷进行协调。2020年7月3日,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将该项目工程中拖欠刘全义等7名农民工的人工工资9.525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四)陇南市西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
陇南市西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621200710280318A
法人代表:王青林
项目负责人:卢周明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中山街836号
2.主要违法事实:
陇南市西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舟曲县插岗乡塘古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塘古村文化广场挡土墙工程)中发生欠薪上访事件,经舟曲县人社局查实,陇南市西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负责人卢周明共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14.9万余元。
3.处理结果:
2020年6月8日,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陇南市西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舟人社字[2020]第12号)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解决, 2020年6月25日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舟人社劳动监察告字[2020]第01号),之后多次电话联系卢周明解决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该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卢周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一)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
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2MA740UF862
法人代表:王彩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街道火车站东路351号2层002室175号。
2.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6月16日夏河县人社局接到张云、张成刚、郑吉焕等农民工代表的投诉,投诉事项为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青海一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线路甘1标(夏河县科才乡)工程项目拖欠张云施工班组2019年1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90余人158300元农民工工资。
3.处理结果
该案自接到投诉日起夏河县人社局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取证,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夏河县人社局2020年6月16日立案并向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公司委托人龚宝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夏人社劳监改通字[2020]第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夏人社劳监告字[2020]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夏人社劳监罚字[2020]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夏人社劳监催字[2020]第01号)、夏河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夏人社列告字(2020)第02号),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杰至今对上述问题未作出整改,也未到夏河县人社局配合调解工作,不履行处罚决定,长时间拖延。据以上违法行为,现将甘肃中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法人王彩兰、项目负责人林杰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二)任世元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任世元,身份证号:622326198903122513
2.主要违法事实:
任世元在合作市中央幸福城小区消防工程项目及慈宁医院项目中拖欠工人工资。
3.处理结果:
合作市人社局接到举报后积极开展调查,经查,责任人任世元于2018年3月20日与甘肃建安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市中央幸福城小区消防工程喷淋系统设施安装合同》,根据甘肃建安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该项目合同约定价款80万元,截止2020年1月15日已支付844558元,已超过合同承包付款金额。任世元本人对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合作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无果于2019年11月25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监改通字〔2019〕第93号),要求限期整改,积极处理拖欠工资问题,该责任人至今为止拒不整改;2019年11月25日,合作市人社局向该责任人发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合人社监列告字〔2019〕第001号),对其被列入“黑名单”的事实进行了事先告知,截止目前,该责任人仍未对其存在的拖欠行为进行处理,也未对事先告知提出陈述或申辩;2020年6月16日,合作市人社局向该责任人发出《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合人社列决字〔2020〕第1号),对其本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邓家巷41号2层204室 电话:0931-8475776 13919318314 13309416638 QQ:1169394453 E-MAIL:1169394453#qq.com